关于开展全市优秀文化艺术科学作品版权 (著作权)集中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1-04-19 488次浏览 分类:商标资讯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郑宣文〔2021〕21号


 

关于开展全市优秀文化艺术科学作品版权

(著作权)集中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新 闻出版局),市版权协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我市广大宣传思想文化科技工 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艺术科技工作系列重 要论述,牢记初心使命,聚焦精品创作,创作生产了一批思想性 与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文化艺术科学作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 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大对我市宣传思 想文化艺术科学领域优秀原创作品保护力度,决定自今年起在全 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文化艺术科学作品版权集中登记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科技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以作品版权登记保护创作为 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宣传思想文化艺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

造性,大力推动我市文化艺术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国 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版权支撑。

二、登记原则

坚持优质、高效、免费、全面服务,依法依规、分批分类实 施。按照先易后难(所有权清晰的优先)、先上后下(获奖等级 高的优先)、先高后低(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社会效益突出的优 先)、先新后老(新近创作的优先)原则进行。

三、登记范围

近年来荣获国家、省、市"五个一工程奖""文学艺术优秀 成果奖”以及其他有关奖项的优秀原创获奖作品。

优秀作品登记申请人应为本市行政区(含航空港区)内作者、 其他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 其代理人。

四、时间安排

照正常程序申请办理。


 

 

 

首次集中登记服务时间

2021  4  1  — —2021  6  30 

五、登记作品类型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 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理作 品 。

六、组织实施

集中登记服务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市版权协会会同 各开发区、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版权服务工 作站予以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 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注重宣传发动,共同完成版权登记工 作任务。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着眼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 聚焦党的创新理论、重大历史事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 优秀文化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 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国家中心城市等重大题材的优秀作 品进行优先登记,提升作品的登记质量。

(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既要严格把关,也要热情服务,


 

 

 

 

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全面审核,最大范围遴选优秀作品进行登记服 务,做到规范有序,服务高效。

 

 

附 件 ∶1.郑州市作品版权集中登记服务工作指南

2.郑州市首次集中登记服务工作安排表

3.郑州市优秀作品登记汇总表

 

 

                                                                     

 

附  1

 

 

郑州市作品版权集中登记服务工作指南

 

 

为做好全市著作权(版权)登记服务工作,方便广大著作权 人及其代理人申报作品著作权(版权),现将申报流程及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流程

(一)个人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样式附后);

(二)向登记服务人员提交《申请材料》(附后);

(三)提交市级登记服务机构审核员初审;

(四)登记服务人员汇总报送市级版权管理部门;

(五)报送省版权局复核;

(六)市级版权管理部门对外公示并颁发登记证书。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规范、完整的《作品登记申请表》;

(二)作品原件(涉及书画作品等提交扫描打印件);

(三)作品创作说明书(说明须包含∶创作目的、创作过程、 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等内容);

(四)作品归属声明;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


 

 

 

件 ;

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具体登记人员。

三、作品类型说明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 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 作 ;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 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 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 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 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

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


 

 

 

 

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 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 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 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 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四、作品登记申请表


 

 

 

作品登记申请表

登记证号;

 

作品信息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O文  O口  O   O   O  艺O   O     O   O 建筑 O 摄影 O 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O 图形 O 模型 O 其他

说明∶

著作权人

姓名或名称

类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国籍

省份

城市

署名情况

 

 

 

 

 

 

 

(本名、笔  

 

 

 

 

 

 

 

 

 

 

 

 

 

 

 

 

作届基本信息

作者姓名或名称

作者姓名

作品署名

(作者姓名或作者笔名)

作者姓名或名称

 

作品署名

 

作者姓名或名称

 

作品署名

 

 

作品创作性质

O   O改  O 翻 译 O   O注  O   O  

说明∶

创作/制作完成日期

 

创作/制作完成地点

 

发表状态

O已发表 O未发表

首次发表日期∶                 发表地点国家∶     城市∶

权利状况说明

 

权利取得方式

O   O   O承  O其 

说明∶

权利归属方式及其

说明

O个人作品 O 合作作品 O 法人作品 O 职务作品 O委托作品 说明∶

 

 

 

权利拥有状况及其

说明

 

 

O署名权 O修改权 O                O       O

O展览权 O表演权 O       O      O

O摄制权 O改编权 O翻译权 O汇编权 O其 

说明∶

 


 

 

 

 

存留样本

电子介质

 __  

纸介质

      

申请人信息

申请方式

O由著作权人申请 ○由代理人申请

姓名或名称

 

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E-mail

 

传真

 

代理人信息

申请人委托下述代理人办理登记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姓名或名称

 

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

 

E-mail

 

传真

 

权利保证

申请人认真阅读了填表说明,准确理解了所需填写的内容,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

申请人保证以上申请登记作品的权利归申请人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申请人 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字(手写)∶

 

        

身份证粘贴处

 

审核意见

 

9-


 

 

 

附 2

郑州市首次集中登记服务工作安排表

 

时间

区域

责任单位

服务单位

4—5月

中原区

区委宣传部

 2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二七区

区委宣传部

第4 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金水区

区委宣传部

第3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管城回族区

区委宣传部

第5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惠济区

区委宣传部

第6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上街区

区委宣传部

第5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巩义市

市委宣传部

第5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登封市

市委宣传部

第5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新密市

市委宣传部

 4 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荥阳市

市委宣传部

 4 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新郑市

市委宣传部

第4 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中牟县

县委宣传部

 4 版权服务工作站

4—6月

航空港区

党工委办公室

第6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郑东新区

党工委办公室

第6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高新区

党工委办公室

郑州高新版权服务工作站

4—5月

经开区

宣传部

第6版权服务工作站

备注∶

1.市文联、社科联、科协及市有关单位登记工作由所在单位商第1、第 2、第4、第6版权服 务工作站进行统筹安排,由市委宣传部、文旅局、科技局予以协助,时间安排 ∶4月1日——6月 30 日,具体分组及现场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2.各版权服务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市级登记服务机构-嵩山北路6号(市新闻出版局)212室,联系人∶余淼洪、朱清、张勇亮

(67183172),孙俊朝(66863718),魏春松(63576676),邮箱∶ymhcbglc@163.com

②市第1版权服务工作站 ——市新华书店,联系人∶张勇亮,电话 ∶18903828865

③市第2版权服务工作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人∶马国兴,电话 ∶13643818184    ④市第3版权服务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创意园区联系人∶郝国胜,电话 ∶16603978228  ⑤市第 4版权服务工作站———米兰登商标专利事务所联系人∶孙俊朝,电话 ∶13213198610

⑥市第5版权服务工作站——郑州昭阳电子科技公司联系人∶聂晓岳,电话 ∶13503838201

⑦市第6版权服务工作站———河南中州商标事务所联系人∶魏春松,电话 ∶1359887618

⑧郑州高新版权服务工作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朱小辉,电话 ∶1513730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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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3

郑州市优秀作品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                                                 报送时间

 

 

作品名称

著作权人

联系人及电话

证书编号

领取时间签字

领取人身份证号

序号!

 

 

 

 

 

 

 

2

 

 

 

 

 

 

 

3

 

 

 

 

 

 

 

4

 

 

 

 

 

 

 

5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1 年3月21 日印发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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