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关于申报设立第三批版权服务工作机构的
通 知
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各区(县、市)党委宣传 部(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承接省级著作权登记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完善 我市版权服务体系,根据全市版权工作安排,拟于4月 下 旬 , 在各开发区、区(县、市)等区域或行业设立第三批版权服 务工作机构。请各单位积极按照《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管 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设立程序,结合各自实际做好 版权服务机构的筹建和自荐申报工作,认真汇总填报《郑州 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申报表》等资料,并于4 月 10 日前报送至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出版处(郑州市嵩山北路
6号212 室),联系人∶余淼洪、朱清。电子邮箱∶ zzzbr j0163. com。
附件∶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市版权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和上级版权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版权服务机构专 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将《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 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 决策部署,努力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版权现代治理 体系,提升版权现代治理能力,促进我市版权产业高质量发 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在郑州市域版权作品创作、传播、交易活动相 对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单位建立版权服务工作站,旨在深入 推进全市版权示范创建体系建设,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能力, 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第二条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版权服务工 作站)由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认定与 监管,委托郑州市版权协会进行申报组织与运行管理。
第三条申报版权服务工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及熟悉版权相关法 律法规且具备版权服务能力的工作人员;
(二)熟悉所在区域或版权相关产业情况,能为所在区 域的企业提供版权咨询、版权培训、版权登记、信息服务、 与版权相关的统计等专业化服务;
(三)愿意从事版权服务工作,并积极承担版权行政管 理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申报版权服务工作站,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申报表》;
二)单位基本情况、制度建设、开展版权服务工作的 内容及措施等相关材料;
(三)版权服务工作承诺书。
第五条版权服务工作站设立程序
(一)申请。采取各相关单位自荐、社会组织及其他单
位推荐等形式;
(二)审核与认定。郑州市版权协会根据本办法第三条 之规定进行审核,在查验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 行实地考察,经征求所在辖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出具 初评认定结果,报请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批准,并在中国郑州版权(著作权)网公示5 日,对无异议 的,授予版权服务工作站牌匾。
第六条版权服务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自觉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市县两 级版权管理部门管理、监督和指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有关版权相关政策及版 权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三)在本区域或行业开展版权咨询、版权登记、版权 维权、信息服务、与版权相关的统计等专业化服务;
(四)了解本区域或行业服务对象的版权服务需求,及 时为服务对象沟通传递信息,及时向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反馈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在本区域或行业开展版权宣传、维权、培训、咨 询和推广、贸易活动;
六)配合市县两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版权创作、 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版权产业统计调查、调 研等相关活动;
(七)及时向郑州市版权协会报告日常业务开展情况, 年底前报送本年度版权服务工作总结。
(八)办理市县两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郑州市版权协 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版权服务工作站日常管理
(一)版权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内部版权服务制度和业 务流程,由其依托或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站长职权,并 保证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二)版权服务工作站由所在区域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实 施日常监管,由郑州市版权协会履行统筹管理、业务指导、 人员培训等职责;
(三)对版权服务工作站实行质量评定动态管理,由郑 州市版权协会每年进行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评定,并将 评定结果提交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实施奖
惩 。
第八条版权服务工作站考核认定每年开展1次 , 原 则 在当年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4月 底 前 结 束 。
第九条版权服务工作站考核认定综合考虑区域、行业 布局,在严格标椎、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限数额,坚持成 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分批分类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合法合规运行,业绩突出,被评定为合格以 上等次的版权服务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在媒体宣传、执法 资源、版权交流合作、业务培训、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 支持,并优先推荐参评各级各有关部门知识产权、文化、版 权类奖励项目。
第十一条郑州市版权协会对版权服务工作站进行不 定期抽查巡查和年度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中 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撤销资格认定,收回其 匾牌并向社会公告;
(一)不履行版权服务工作站职责的;
(二)申报版权服务工作站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
(四)多次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拒不改正的;
(五)其他需撤销其资格的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郑州市版权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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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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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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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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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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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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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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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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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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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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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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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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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知识产权)工 作业绩和专业服务人 员数量、资格、能力 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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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申请 |
我单位已认真阅知《郑州市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自愿提出申请,愿意遵守其规定,并承担有关职责任务,承诺 本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市版权协会(市版权 服务工作总站)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 版局)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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